一、 主要职责
龙游石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(正科),负责县域内旅游项目开发、景区日常经营管理、旅游资本投融资等工作。具体职能包括:
1、贯彻县委、县政府关于旅游二次创业的重大决策部署,根据旅游产业规划,编制度假区的总体规划,负责度假区内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建设,编制单体旅游项目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方案,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
2、按照旅游设施布局规划,统筹谋划全县涉旅基础设施项目,筹集资金,整合力量,有序推进涉旅基础设施建设;
3、负责度假区内景点的日常经营和安全维护工作,负责下属各景点的管理考核,指导监督景点的规范经营和日常维护,组织开展景点市场营销推介;
4、开展全县核心旅游资源、旅游资产的收储,旅游资本运作,项目融资等工作,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;
5、参与县内外旅游项目的合作合股经营,负责旅游项目的策划和对外招商,实现旅游项目的滚动发展;
6、负责审核报批度假区内的各类投资、建设项目;
7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能,管委会下设3个内设机构:
1、综合办公室:
负责管委会人事、会议、外事接待、信访、宣传、考评、档案管理、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起草和审核管委会发文;负责管委会的党群、纪检、监察、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、保管和发放,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,负责管委会办公设施的维护,负责管委会的精神文明建设;抓好对下属机构的考核工作;负责办理人事调配手续;负责做好人员的管理和审核登记工作;负责办理应聘人员的试用、聘用手续及合同的签订工作;负责办理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福利、奖金和补助等工作;负责办理管委会工作人员的考核、考绩、评优和奖惩工作;完成上级和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、规划建设科:
负责做好我县旅游资源的开发整合等工作;深入挖掘本县人文资源,规划精品旅游线路;调查、搜集、整理和筛选有关信息,储备投融资项目;编制项目投融资方案,并做好对接;制定年度旅游项目建设计划,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,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;做好项目盈亏分析;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,保证各文件、资料、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,及时进行工程结算、清算等。做好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3、综合经营科:
负责对下属景区(点)的日常管理;抓好旅游景区(点)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核工作;负责研究制定旅游市场营销计划,组织开展管委会下属景区(点)对外宣传工作;承办管委会与国内外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及联络接待工作;结合管委会实际,建立、健全及完善管委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,负责管委会旅游统计的核算、汇总和报送工作;负责财务会计管理以及会计结算工作;负责办理单位法人、固有资产登记、调资、年审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旅游企业年检、审计和验证工作;监督项目经费开支,妥善管理好管委会的资金、财产;接受审计部门进行财会审核;负责管委会下属景区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。做好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