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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游证的遗失补办

作者:佚名 来源:龙游石窟管委会 录入者:admin 编辑审核:Admin 发布时间:2011年11月02日 点击数:
1、由申领旅行社如实填写《浙江省导游人员证件遗失补办申请表》;旅行社如遗失《浙江省导游人员证件遗失补办申请表》,可到本辖区旅游局行管处复印样本。
2、导游本人在《江南游报》上刊登遗失声明。
3、将报纸上的声明原件剪下贴于申请表右上角,并注明是《江南游报》几月几号第几期。
4、在申请表上加盖旅行社公章。
导游人员将以上材料交至旅行社,旅行社统一收集交至本辖区旅游局。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收到材料后认真审核,认为符合要求的送至市旅游局办理。市旅游局在收到补发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,上报省旅游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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